兩岸時報總社

標題主旨: 警政署 行人仍應禮讓救護車 侮辱公務行為依法究辦! [打印本頁]

記者: CoCo    時間: 2025-3-26 06:36 PM
標題主旨: 警政署 行人仍應禮讓救護車 侮辱公務行為依法究辦!
【記者 彭可/臺北報導】今(26)日媒體刊載「高雄行人過馬路未禮讓救護車且嗆聲比不雅手勢,警無法可管」一節,警政署特發新聞稿澄清。


(、下載次數:0)
附加檔案雙重掃瞄病毒完成,技術提供